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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果详情
  • 成果名称
    青岛市崂山区住宅工程质量安全综合保险
  • 成果类型
    技术开发和产业化
  • 评价机构
    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
  • 完成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合作单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北京和信安诚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银保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完成人
    王 军、黄小鹏、戴更新、刘晓峰、张友帅、于 晖、张 宁、徐 健、夏 达、黄 强、李 敏、栾国元、王 瑞、郑 超、于 梦、程尚月、赵文连
  • 知识产权
    青岛市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北京和信安诚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银保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项目所在地
    青岛市
  • 成果水平
    国内领先
  • 评价日期
    2023年11月13日
  • 推荐单位地市
    青岛市
  • 专家委员会名单
    耿庆海、杨一伟、王俊增、祝人杰、王绪晓
  • 成果简要说明
  • 一、任务来源
    2017年8月,住建部印发《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169号),要求“培育工程质量保险市场,完善工程质量保证机制,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明确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9个地区试点工程质量保险。
    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要求“组织开展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加快发展工程质量保险”。
    在住建部的积极倡导鼓励下,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机制已在我国多个城市得到广泛推广。上海市2017年就开始试行质量缺陷保险机制,上海市2019年出台了《关于本市推进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9〕3号),北京市2019年出台了《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19〕11号),广州市2020年出台了《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均在新建住宅项目实施工程质量缺陷保险。2019年以来,深圳、成都、重庆、海南、江苏、浙江等地均先后发文试点实施工程质量缺陷保险。
    2021年9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在住宅工程中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 》(鲁建质安字〔2021〕12号),要求“济南、青岛、烟台、淄博等市已出台文件先行先试,其他市可学习借鉴相关经验做法,参照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021年5月,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先后印发《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在青岛全市推动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实施。
    2021年9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筑行业作为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为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工程质量保险试点的政策精神及新安全法的要求,建立住宅工程质量安全风险保障机制,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崂山区住建局学习借鉴国内先进地区相关经验,结合崂山区实际,研究创新住宅工程质量安全综合保险模式(以下简称“质安保”)。
    二、应用领域和技术原理
    1.应用领域:
    崂山区范围内的新建住宅工程项目作为工程质量安全保险主要试点对象,住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应投保工程质量安全保险,鼓励其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开展工程质量安全保险试点。
    2.技术原理:
    质安保模式基于商业保险的事前预控、事中处置、事后补偿工程质量安全全过程管理保障机制,跨行业创新打造“保险+风控+维修+平台+监管”模式,利用商业保险的市场化风险管理能力,化解建筑质量安全社会痛点和政府管理难点问题,为政府行政监管提供有力的辅助支撑。
    “质安保”模式—保险:住宅工程质量安全综合保险长期保障
    工程质量安全综合保险“质安保”是一种商业保险产品,是由新建住宅工程的建设单位投保,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在保险范围和保险责任期间内发生的由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投保建筑物损坏,以及对建筑施工期间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施工意外事故造成的从业人员人身伤亡、第三者人身伤亡和救援费用,履行赔偿义务的保险。其承保范围包括以下两部分:
    2.1工程质量缺陷保险,最长保险期限10年,等待期一年,自竣工一年后进入理赔期。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险期限为十年。包括:整体或局部倒塌;地基产生超出设计规范允许的不均匀沉降;阳台、雨篷、挑檐等悬挑构件和结构外墙坍塌或出现影响使用安全的裂缝、破损、断裂;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其他情形。
    2)围护结构保温工程,保险期限为五年。包括:外墙饰面及外挂设施脱落等影响使用及安全的质量缺陷;围护结构的保温层破损、脱落;外墙(包括外窗与外墙交接处)渗漏。
    3)防水工程,保险期限为五年。包括:地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门窗防渗漏处理工程。
    4)装饰装修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供热与供冷系统工程,保险期限为两年。
    2.2工程施工安全保险,保险期限为建设工程施工周期。
    因生产安全事故或施工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包括:从业人员人身损害伤亡或第三者人身损害伤亡,每人赔偿限额100万人民币,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万人民币;因采取紧急抢险救援措施而支出的合理、必要的人身救援费用,人身救援费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万人民币;法律诉讼费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万人民币。
    “质安保”模式—风控:全过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服务机制
    保险公司为了有效管控因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产生的理赔风险,会聘请专业独立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由风险管理机构派遣高技术水平的专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全过程质量安全的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机构对承保工程项目开展包括勘察设计阶段图纸审查、施工阶段每月2次的现场质量安全定期巡检、竣工交付后质量复查等覆盖全过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并将服务中发现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提交工程项目,由项目组织整改,从而从整体上辅助项目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同时,风险管理机构的服务情况定期向住建部门报告,作为住建部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辅助手段。
    “质安保”模式—维修:辅助投诉处理和长期维修理赔服务机制
    在承保工程施工期间,保险公司为房屋建造者提供安全生产的人身保障,出现安全事故进行高额赔偿,化解事故纠纷。在承保工程项目竣工后一年内,保险公司为业主的房屋质量问题提供技术服务支持,辅助政府处理房屋质量投诉,化解房屋质量纠纷,减轻政府投诉处置压力。承保项目竣工一年后,进入保险理赔责任期,在最长达10年的保险期内,出现的房屋质量问题,业主可以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保险公司按照服务时效进行快速维修或理赔,对重大质量问题开通理赔快速服务通道,保障业主权益,减轻其维权成本,提高群众满意度,降低政府信访投诉压力。
    “质安保”模式—平台:多方参与的一体化协同信息平台
    “质安保”模式是一个住建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工程参建单位、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机构、房屋维修机构、房屋小业主等多个角色、多个机构共同参与的模式,为了充分共享信息、提高协作效能,崂山区住建局邀请中国银保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研发了一体化信息平台。信息平台功能覆盖质安保保险承保、理赔和风险管理全过程,提供流程管理、数据收集和风险分析,住建部门能够通过平台全方位了解质安保模式的开展情况。平台共享房屋售后问题和保险处理数据,打造住宅项目完备库,实现房建项目管理闭环,如:房屋交付使用后,维修单位可以通过监管平台查阅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档案,实现问题的可追溯、可查询。同时,可以精细化管理施工过程中的风险点,实现全过程管控、督办和整改。目前,青岛市已经获批全国质量缺陷保险试点城市,崂山区作为全市质量保险的先行区,将继续细化平台建设。
    “质安保”模式—监管:住建部门行政监管的“眼睛”和“抓手”
    “质安保”模式建立了市场化的制约手段,保险公司提供的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服务,发挥了辅助住建部门监管的作用,风控服务定期检查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并上报住建部门 ,成为住建部门的“眼睛”;住建部门可以将风控服务作为“抓手”,指导督促项目落实政府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要求。住建部门的关注,反过来也增加了项目对保险公司检查的重视,提高了问题整改率,促进了保险公司风控服务的成效。
    三、性能指标
    自2021年12月至2023年6月,崂山区先后有天一仁和沙子口项目、青建金宸府、融创东方悦府、华润崂山悦府、越秀和樾府、海信君玺6个新建住宅项目试点实施了“质安保”模式。项目共缴纳保险费2900余万元,提供保险保障金额11.5亿元。期间,保险公司委托的风险管理机构共开展现场风险管理服务88次,发现勘察设计类质量问题487项,施工现场质量问题682项,安全隐患583项,整改率达到98%,有力地促进了工程建设阶段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缓解了政府的监管压力。
    四、与国内同类技术比较
    “质安保”为全国首创。
    综合分析检索到的相关文献,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检出文献中,见有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产品及费率定价、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费率厘定、住宅质量保证保险完善对策、基于全生命周期的商品住房安全风险管理、基于保险视角的住宅工程全生命周期质量保证体系的报道。但本项目所述青岛市唠山区住宅工程质量安全综合保险:建立了质量安全一体化保险产品精算定价模型,构建了一体化、全环节、长周期(13 年以上)的房屋质量安全全生命周期信息平台。在所检文献以及时限范围内,国内未见相同文献报道。
    五、成果创新性、先进性
    质安保多项内容均为全国首创,创新性主要包括:
    1.全国首创质量与安全一体化保险保障模式,强化工程安全风控
    之前,在建工程项目往往单独购买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但存在安全保障额度较低,安全服务费用不足,安全管控服务流于形式等问题,未达到应有的效果。为了加强工程安全管理,缓解政府工程安全管理压力,在国内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已实施的工程质量缺陷保险的基础上,“质安保”在全国首创将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纳入保险责任,为施工安全提供高额的保障,同时提供工程安全风险事前管控,联合保险公司开发了质量安全一体化综合保险产品,从“质量”和“安全”两个方面为工程项目提供更全面的风险保障和风险管理服务,有效利用商业保险的经济制衡机制,引入质量安全的社会化风险管理服务。
    2.全国首创缩短质量保险理赔等待期为一年,业主提前享受保障
    目前,国内已实施的工程质量缺陷保险,均为两年的保险等待期,即承保项目竣工的前2年,房屋质量问题仍由建设单位进行维修,竣工2年后,保险才进入理赔期,由保险公司对保险责任内的房屋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或理赔。但竣工后的前2年,是房屋质量问题的密集发生期,经常出现小业主质量问题维修难、维修慢的问题,政府投诉压力较大。因此,“质安保”在国内首创将工程质量缺陷保险的等待期缩短为1年,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年后,便进入保险公司房屋质量理赔服务期,理赔服务起始时间提前1年,实现了质量问题赔付期关口前移,更好地维护小业主利益。
    3.全国首创引入保险公司和风险管理机构参与政府投诉处理
    在建工程竣工交付的第1年,往往是业主信访投诉的高发期,给政府带来了较大的投诉纠纷处理工作量。竣工第1年,也是质安保的保险等待期,竣工交付后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后期保险公司的理赔息息相关,保险公司在此期间会委托风险管理机构进行交付后的质量问题回访检查。因此,“质安保”引入保险公司在竣工1年内为房屋质量投诉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服务,由专业风险管理机构参与协助政府处理房屋质量投诉,提高投诉处理效率,高效化解保修期内工程质量投诉纠纷。
    4.全国首创建设承保、风控、理赔、维修一体化信息平台
    目前,国内其他城市也开发了工程质量缺陷保险管理信息平台,但功能基本都局限于对工程质量风险服务的管理,缺失对保险承保、理赔维修环节的管理,参与的主体也较少,缺少房屋小业主的参与。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我国保险行业信息化基础设施提供商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开发了一个住建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工程参建单位、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机构、房屋维修机构、房屋小业主等多个角色、多个机构共同参与的一体化的信息平台。信息平台功能覆盖质安保保险承保、理赔维修和风险管理全过程,提供流程管理、数据收集和风险分析,住建部门能够通过平台全方位了解质安保的风险管理服务和理赔开展情况,小业主可以通过平台进行理赔维修报案,并查询理赔处理进度。
    5.制定国内领先标准,形成标准化、可复制的市场化长效运行机制
    2022年6月27日,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青岛市保险行业协会,并邀请国内清华大学、哈工大、应急管理大学、各大保险公司总部专家进行多次评审,制定发布了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综合保险服务规范》团体标准,规范了质安保的保险机构、风控机构、房屋维修机构准入资格、承保范围和内容、风控服务内容和标准、理赔流程和维修时限等,形成了标准化、可复制的模式,有助于形成更多市场化的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机构、房屋维修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的商业化长效运行机制。目前,正在申报国家级标准创建工作。
    六、作用意义
    质安保是一个保障建设项目品质、协助解决民生问题、保障群众居住利益的“准公共产品”,是崂山区政府保障民生、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有效举措,有利于为群众打造房屋售后维保+理赔的多元化保障。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房屋质量问题发生后,业主可要求专业团队进行及时保修服务,也可选择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由保险公司快速赔付,有效解决因项目公司责任主体消失或难以履职而导致的业主权益保障不及时、不到位情况,大幅降低维权难度,更好的保障了群众的安居需求,也极大降低了主管部门投诉处理工作量和工作难度。
    1.通过“质安保”的市场化方式化解房屋工程质量问题
    目前工程质量问题的纠纷处置中,政府往往成为了工程质量的“无限责任”和“风险兜底”的角色。质安保的市场化机制设计,使保险公司从减少理赔损失的角度,与参建单位形成经济制衡,事前通过引入独立第三方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构,强化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风险管控,有效监督参建单位落实质量责任,提高工程质量水平。通过质安保的市场化手段,发挥法律约束和经济制衡机制作用,实现政府由依赖行政手段的管理模式向市场调节为主的管理模式转变,解决政府社会治理的痛点和难点问题。
    2.通过“质安保”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建筑施工作为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之一,属于强制投保范围,投保安责险已经成为法定要求。通过实施“质安保”,发挥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事故预防服务过程中,根据风险评估发现的具体工程项目问题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建立以商业保险为纽带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3.通过“质安保”稳住市场对房地产业的信心,促进行业发展
    当前房地产大形势下滑,房屋交付质量问题频发,购房群众对房屋质量信心不足、房地产市场观望情绪浓重,土地拍卖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也受到较大影响。通过质安保的实施,在房屋建设、维护的全生命周期都增强房屋质量管理和维修保障,能够有效的缓解购房群众对房屋质量的担忧,使群众“买的安心、住的舒心、修得顺心”,增强群众获得感和人才吸引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和城市更新的顺畅推进。
  • 推广应用前景与措施
  • 一、推广应用的范围、条件和前提
    推广应用的范围为市、区级新建房屋工程领域。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目前质安保项目覆盖面较低,需要国家层面在政策、税收进一步增加相关激励措施,增加开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推进积极性。
  • 评价意见